国家林业局驻合肥专员办组织开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执法情况检查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5-11-26来源:资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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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驻合肥专员办
组织开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执法情况检查

    【编者按】 日前,国家林业局驻合肥专员办在安徽、山东两省组织开展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执法情况检查。刘东生副局长作出了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这是林地专项行动的一个后续行动。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始终把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作为“第一职责”,在促进各级地方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提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森林资源能力等方面也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对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林业局驻合肥专员办近期在安徽、山东两省组织开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执法情况检查。检查的主要目的是“以检促建制,以检促规范,以检促执法”,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办督办力度,规范执法秩序,夯实执法基础,促进两省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重视、支持依法治林工作。
    本次检查方法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听取省林业厅汇报。检查组听取省林业厅关于全省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执法情况的汇报,主要内容包括: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执法的基本情况;机构、队伍建设和职能划分情况;执法能力建设情况;案件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对下级执法机关办理案件指导、监督和审核把关情况;久拖不决案件情况及原因分析;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二是县级抽查。检查组在每省抽查2个县,每个县要至少抽查一个森林派出所、乡镇林业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卷宗及有关档案材料、询问办案人员及有关当事人、踏勘现场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办理、登记和管理情况;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程序是否正确、定性是否准确、基本事实是否清楚;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处理是否存在行政处罚不到位、刑事处罚走过场、责任追究流于形式以及该由地方政府承担的法律责任转嫁给企业或法人的问题;县级党委、政府对案件查办工作领导、支持以及其他部门的协作情况等内容。
    合肥专员办对本办各处室和各级林业部门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以查促建的基本原则,要坚持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切忌弄虚作假。检查结果将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并《监督报告》中列为专题向省政府报告。
    此前,合肥专员办还对监督区内林业重点县:安徽省宣城市宣城区和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开展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巡查。巡查的重点是林地保护利用情况,着重关注建设项目违法违规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地等重点问题。巡查通过听取汇报、内业检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以卫片判读技术为主要手段,实地踏勘案件易发多发地现场(包括新设立的采矿点、风电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土地整理、大规模养殖小区、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等用地)。目前,巡查工作已经结束,合肥专员办正在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