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下达各省占用征收林地定额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4-05-16来源:资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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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16日讯  为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近日,国家林业局下达了各省(区、市)2014年占用征收林地定额9.6万公顷,并明确要求:一是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2014年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结合本省实际,合理分配定额,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合理调控城镇、园区建设项目,从严控制工矿项目和商业性开发项目。二是2014年占用征收林地定额不足的省(区、市),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继续按照《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可以提前使用下年度定额和申请国家备用定额。三是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制度,没有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的,不得审核同意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要切实把占用征收林地定额执行情况作为地方各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同时,为有效解决各省(区、市)间林地定额不均衡问题,从今年起对部分省(区、市)节余的林地定额,在优先满足该省使用基础上,由国家林业局统筹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