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26日讯 为积极探索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机制,近期,国家林业局批复了在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林资发[2013]122号)。为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及时部署、推进试点工作,2013年9月24日,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在林口林业局召开了试点工作启动会。国家林业局资源司、规划院、驻黑龙江省专员办,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资源局、第一林业勘察设计院、牡丹江林管局,北京林业大学,以及林口、朗乡、友好、大海林、方正、东方红、带岭等7个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单位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和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从各自的职责和不同角度发表了对林口林业局开展以抚育为主要内容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的认识,从政策、技术、监管、服务等方面提出了保障试点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资源司袁少青副司长在讲话中重点强调,试点工作在探索、建立和完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制度、政策规范、技术模式,推动天保工程顺利实施,快速提高森林资源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同时从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试点工作目标和责任、加强能力建设和科技支撑、坚持速度服从质量、注重总结和推广试点成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启动会对于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和保障试点取得成效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