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中发〔2015〕6号),按照中央改革办统一部署,由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同志带队,会同中央编办、发改委、财政部等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从2016年4月19日开始,至5月22日结束,已全面完成了对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区)和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督察。